事實經過
B女為酒店小姐,但A男依然一往情深,與B女談戀愛,兩人戀愛期間,B女聲稱家裡有人要手術、爸爸有欠債等等,A男前前後後給了B女200多萬,隨後B女就表示分手,從此了無音訊。
律師主張
結果
地檢署認定B女使用編造的故事向A男借錢,成立詐欺罪,並且起訴後,經法院判決有罪。
適用法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