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預立遺囑呢?

作者:林倪均 律師

遺囑分為哪幾種方式呢?

  • 自書遺囑
  • 公證遺囑
  • 密封遺囑
  • 代筆遺囑
  • 口授遺囑

這五種遺囑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一、自書遺囑〈民法第1190〉
  • 須全程自己書寫遺囑全文:所以電腦打字不算自書遺囑喔!
  • 須記明年月日。
  • 須親自簽名。
    不需見證人,但如果保險起見,可以請公證人作自書遺囑的「認證」,自書遺囑認證不像公證遺囑那麼繁瑣,但還是必須要符合自書遺囑的法律要件,實務上就曾發生過自書遺囑請公證人作認證,但遺囑上未標明年月日,而被法院認定無效的情形喔。
二、公證遺囑〈民法第1191〉
  • 遺囑人須指定二人以上的見證人。
  • 遺囑人須在公證人前口述遺囑意旨。
  • 須由公證人筆記、宣讀、講解內容經遺囑人認可,並記載於公證書「公證之本旨及依據法條」欄內。
  • 遺囑人認可後,須記明年、月、日,由公證人、見證人及遺囑人同行簽名。遺囑人不能簽名時,由公證人將事由記明,按指印代替。
三、密封遺囑〈民法第1192〉

-立遺囑人死亡前不希望其他人知道遺囑內容會使用的方式

  • 遺囑人親自書寫或是請他人繕寫遺囑,須遺囑人在遺囑上簽名。
  • 須由遺囑人將遺囑書密封,並於封缝處簽名。(信封不能有破損)
  • 須由遺囑人指定二人以上的見證人前往公證人事務所,向公證人陳述是自己的遺囑。若不是本人親自所寫,並應陳述繕寫人的姓名、處所。
  • 須由公證人在遺囑封面記明該遺囑提出之年月日及遺囑人所為的陳述。
  • 須由公證人、遺囑人、見證人同行簽名。
四、代筆遺囑〈民法第1194〉

-遺囑人不識字或無法書寫的狀況下所使用的遺囑方式

  • 須由遺囑人指定三人以上的見證人。
  • 須由遺囑人口述遺囑的意旨,並使見證人其中一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
  • 須代筆人記明年、月、日及代筆人的簽名。
  • 須由見證人全體及遺囑人同行簽名,若不能簽名時,以按指印代替。
五、口授遺囑〈民法第1195〉

-須遺囑人因生命危急或其他緊急、特殊情形,不能依其他方式為遺囑。

  • 由遺囑人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並口授遺囑意旨,由見證人中之一人,將該遺囑意旨,據實作成筆記,並記明年、月、日,與其他見證人同行簽名。
  • 由遺囑人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並口述遺囑意旨、遺囑人姓名及年、月、日,由見證人全體口述遺囑之為真正及見證人姓名,全部予以錄音,將錄音帶當場密封,並記明年、月、日,由見證人全體在封縫處同行簽名。
    口授遺囑是在遺囑人無法依普通遺囑方式為遺囑的情況時,所為之緊急遺囑,不需要經遺囑人之認可也不須遺囑人親自簽名,因此很容易發生爭議。所以民法第1196條另外規定,口授遺囑自遺囑人能依其他方式為遺囑時起經過三個月而失其效力,而三個月的期間起算,係指特殊情形解除後,能依其他方式為遺囑之狀態時起。另外民法第1197條規定,口授遺囑認定之程序,即見證人中之一人或利害關係人,於立遺囑人死亡後三個月內,提經親屬會議認定其真偽;對於親屬會議之認定如有異議,得聲請法院判定之。

公證有需要費用嗎?

公證費用按標的之金額或價額,依下列標準收取之,如附加強制執行條款者,加收二分之一:

  • 20萬元以下者,1000元。
  • 20萬元至50萬元者,2000元。
  • 逾50萬元至100萬元,2000元。
  • 逾100萬元至200萬元者,4000元。
  • 逾200萬元至500萬元者,5000元。
  • 逾500萬元至1000萬元者,6000元。
  • 逾1000萬元至5000萬元者,其超過1000萬元部分,每1000萬元加收2000元;不滿1000萬元者,按1000萬元計算。
  • 逾5000萬元者,其超過部分,每1000萬元加收1000元;不滿1000萬元者,按1000萬元計算。

如果是密封遺囑之公證,都是統一收取公證費用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