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告人但是不知道對方的地址怎麼辦?

作者:林芥宇 律師

民事訴訟部分

基本上要向法院聲請調查證據,請法院提供被告的個人資料,但因為全台灣同名同姓的人很多,甚至會有些人臨時改了姓名,所以為了方便法院特定調查對象,原告除了提供被告的全名之外,可能還需要提供一些相關佐證資料,例如被告的身分證字號、聯絡電話號碼、車牌號碼、生日、照片、銀行帳戶等資訊,這些都有助於法院為您找到被告的資料。如果原告無法提供相關資訊,而且法院也無法找到被告的資料的話,法院可能會以被告不存在為由,駁回您的訴訟。

刑事訴訟部分

原則上與民事訴訟相同,告訴人也需要提供司法單位相關的被告資訊,如果無法提供,基本上警察機構會持續調查,但如果一樣發生了找不到被告,尤其是查無此人姓名之情形,司法單位一樣會駁回您的告訴。尤其現在詐騙橫行,身分證也能做假的時代,還請各位一定要特別注意與小心。